“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 做文明人”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们: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促进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是我们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凝聚力的一件大事。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落实省、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示范校,我们特向全园教师发出如下倡议:
1. 积极学习普通话、说好普通话;
2. 使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别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异体字;
3. 在幼儿园中,让说普通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4. 在家庭生活中,积极带动家人写规范字、说普通话,使身边的亲友养成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
5. 在社会生活中,对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为创建文明城市作贡献;
6. 使写规范字、说普通话成为一种维护民族荣誉、崇尚祖国汉语言文化的行为。
写规范字,从你我做起;讲普通话,方便你我他。老师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在校园里营造“写规范字、说普通话”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我园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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