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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18:41:0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招聘编外后勤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幼儿园发展需要,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教育集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食堂工作人员10名,其中厨师2名,勤杂工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热爱幼儿园后勤服务工作,服从学校管理与分工,工作认真负责,有团结协作精神。

4.厨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男性适当放宽年龄,具有高中(或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持厨师上岗证,熟悉幼儿食品烹饪技巧, 有幼儿园厨房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5.勤杂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厨房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自主报名,学校通过技能操作考核,结合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用。

2.招聘的后勤岗位人员实行聘任制、劳务派遣制,按规定年龄退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集团相应园区;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报名考核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15:00止。

2.报名地点: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传达室。(海安市长江西路6号)

联系人:戴老师 13861911606。

3.报名方式: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厨师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4.考核时间:初定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地点: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海安市长江西路6号)食堂,考核内容主要为烹饪技能实际操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特别提醒:实际操作时着装便于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5.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四、录用待遇

1.经考核,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录取10人。拟聘用人员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所承担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本地区学校食堂工人同等(档)工资待遇。

3.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提供材料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面试、体检、入聘等所有资格。

2.本次报名录用人员,幼儿园进行网上公示。

3.其他未尽事宜,由教育集团园长室解释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教育集团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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