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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长江路幼儿园学校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安全,特制定校园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主网站管理员、二级部门网站管理员和内容管理员应遵守互联网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站管理的有关支规定,不得利用学校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并不限于下列行为

不得利用学校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本站安全,损毁本站形象,破坏学校网站资源的。

3.损害本站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本站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学校网站内部规章制度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二、互相尊重,网站管理员要对学校各级网站发表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为了教育局和学校网站群的规范管理,学校网站群的所有用户应理解并遵守学校网站的相关规定,网站群的系统管理员有权对二级部门管理员及其文章进行管理,包括并不限于:文章转移、文章编辑、文章删除、警告、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封锁所属ip段、直接删除用户等。

四、禁止发布和转载对国家和社会造成影响的政治文章、反动文章和淫秽色情文章。

五、禁止使用与国家领导人名字相同或与带攻击、谩骂、侮辱方面及带各类特殊符号。

六、文章及更新时限。学校网站所有新闻、内容、图片根据学校真实事件,可由系统管理员或部门管理员即时添加,并通过审核制度最终确定是否留用于学校网站。

七、审核制度:学校主网站的内容审核由校办审核,二级部门网站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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